会员登录 >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新石律师事务所

[最近更新] 八师石河子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踊跃收听收看 最高法法官谈“唯一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石河子花园乳业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石河子市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招聘实习律师 女子路上被撞200元私了 第二天病危入院1个 石河子律师服务网改版完毕,大家多提宝贵意 QQ在线解答: 陈燕律师: 律师助理:
热门标签:新疆  法律  法院  损害  关于  离婚纠纷  给予  民法知识  事故  商标  程序  人民检察院  刑事律师  公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知识 > 刑事法律知识 >

刑事法律知识

·法学理论 ·宪法 ·民商法律知识 ·行政法律知识
热点资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遵守《人民检察院 对不依法报案或者如实作证的人应 应当立案并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刑事 执行监视居住的单位应当承担的责 被监视居住的贪污、贿赂案件被告
点击排行
被监视居住的贪污、贿赂案件被告 人民检察院应当遵守《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进行狱政管理、教育改 担任贪、贿赂犯罪案件被告人取保 贪污、贿赂案件被告人的保证人应 执行监视居住的单位应当承担的责 对不依法报案或者如实作证的人应 人民检察院进行事故检察的方法 人民检察院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
联系我们

新疆石河子---新石律师事务所

联系律师:陈燕

律师电话:189-9973-3322

助理电话:138-9951-7755

律师QQ: 243792199

助理QQ: 125276021

微信: cy99733322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东环路25小区西门

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程序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程序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程序是: (一)监所检察人员发现轻微违法情况,可以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及时向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 (二)

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程序

 

  根据《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程序是:

  (一)监所检察人员发现轻微违法情况,可以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并及时向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检察纠正违法情况登记表》;

  (二)监所检察部门发现严重违法情况,或者在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后被监督单位七日内未予纠正且不说明理由的,应当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三)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十五日内,被监督单位仍未纠正或者回复意见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对严重违法情况,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填写《严重违法情况登记表》,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报送并续报检察纠正情况。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Tag标签:纠正  违法  人民检察院  程序  刑法知识  

石河子律师石河子律师陈燕微信号 石河子律师石河子律师微信公众号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昵称: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