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4月在一私人住处(共5层)购得一层楼房,购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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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4月在一私人住处(共5层)购得一层楼房,购房金额为72000,已付70000,还剩2000元,合同注明我取得房产证后付清余额。结果,卖方没有房产证,并且卖方扬言让我把房子还给他,他退我70000元。遗憾的是我们签的购房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现在我该怎么办?

回 答共1条

1楼

可以要求他过户。
回答者:陈律师|上将|2017-09-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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