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0年买了一套2间3层的商品房,办了房产证是老公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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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0年买了一套2间3层的商品房,办了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2003年我老公把房子卖给了他大哥,房款已赊账的方式付给《没过户》,我不同意。在没有签署买卖合同的情况下住进了我的房子,现在为了房子我和我老公的关系非常矛盾。又瞒着我把房子租给别人 ,这合理吗?我怎样才能要回属于我的权利?

回 答共1条

1楼

对于出租一事属于一般生活中双方均有权决定的事。但是出卖房屋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行。现问一下房子卖了多长时间了?可以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说的清楚一些,18999733322,陈燕律师
回答者:陈律师|上将|2017-09-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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