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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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个月20号到期,请问单位该支付给我经济补偿金吗?……

回 答共1条

1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同法的上述规定,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以原劳动合同相同条件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出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者:陈律师|上将|2017-09-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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