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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应当遵守的规定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向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由被告人签名,并应当责令其必须遵守下

列规定:
  (一)不逃跑,随传随到;
  (二)不泄露案情,不隐匿、毁弃证据,不串通口供;
  (三)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汇报与案件有关的问题;
  (四)需要外出的,必须报经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批准。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Tag标签:石河子  律师  贿赂  被告人  取保  贪污  犯罪  案件  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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