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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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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Tag标签:解散  情形  合伙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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