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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问答侵权责任法篇九

时间:2017-07-19 11:55 来源:石河子律师 作者:陈燕 点击:
法律知识问答侵权责任法篇九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

法律知识问答侵权责任法篇九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4、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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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Tag标签:责任  法篇  侵权  知识问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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