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石河子律师-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责任编辑:石河子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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